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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解读

来源:陕西省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3-06-09 16:14

为配合“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的建设和使用,保障专家技术审查工作,陕西省地震局出台了《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及目的

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为做好该事项的实施,中国地震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发〔2022〕19号),提出技术审查是该行政许可实施的必备环节,要求建立并公开技术审查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技术审查工作客观、公正、科学。

近年来,在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地震安全性评价改革的过程中,省地震局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陕震发〔2020〕22号)《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陕震发〔2020〕23号)等文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专家管理,包括专家资质、专家数量、专业方向及回避原则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存在专家库建设上统筹不够,专家责任划分不够清晰,技术审查费用标准不明确,专家抽取使用不够规范,专家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细则》从专家库建设、专家遴选、专家库运行和使用、专家管理等多个方面,建立了完整的建设和运行制度,明确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对此前以出台的专家库和专家管理要求的总结,也进一步完善了专家履职评价、专家库动态调整等方面的要求。《细则》将与此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陕震发〔2020〕22号)《关于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通知》(陕震发〔2020〕23号)《关于规范和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监管流程的通知》(陕震函〔2021〕47号)和正在制定中的《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细则》《陕西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等,共同形成统分结合、上下协调、有效管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审查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提升防震减灾行业治理水平。

二、主要依据

(一)依据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2〕27号)

3.《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发〔2022〕19号)

4.《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陕震发〔2020〕22号)

5.《关于规范和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监管流程的通知》(陕震函〔2021〕47号)

(二)参考文件

1.《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陕发改法规〔2021〕1417号)

2.《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办创〔2017〕25号)

3.《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财金〔2016〕44号)

4.《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

三、主要内容

《细则》主要内容共六章27条。

第一章总则,共6条,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管理职责。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内容,共7条,规定了专家入选条件、方式、更新机制、公开机制和牵头专家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入库专家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专家的权利和义务,共3条,明确了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专家技术审查费的标准。参考《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第四章专家库的使用和运行,共4条,明确了专家的抽取、专家组组成、回避条件等规定。

第五章专家管理,共4条,对专家履职情况记录评价和专家退出机制作了规定。

第六章附则,共3条,对专家信息安全提出要求,并明确了解释部门和生效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