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发〔2016〕11号)以及《陕西省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陕震发〔2017〕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法治观念,做好全市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西安市防震减灾工作大局,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建设防震减灾法治文化,扎实推进防震减灾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为顺利实施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和建设品质西安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适应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新需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地震工作人员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防震减灾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围绕防震减灾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防震减灾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施“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学用结合,在工作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提升法治素养,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法、执法和法治监督、法律服务等工作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实践有机集合。

3.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抓好面向全社会、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也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要总结和继承以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时代进步、技术更新,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理念、机制、载体和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学习摆在首要位置,普遍开展宪法学习活动,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暨“12.4法治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组织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大力学习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进一步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治原则,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引导社会各主体依法自觉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大力开展地震系统行政法规和地震部门规章、防震减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法规、规章、标准全面实施,把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轨道。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学习活动,促进全市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及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能。

(五)推动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建设。以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目标,积极推动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建设。以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文化纳入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之中。利用防灾减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面向基层群众的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地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明责任,在地震监测、抗震设防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中,合法表达利益需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六)推进防震减灾依法治理。把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法律法规转变为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的基本规则,将法治精神和理念贯穿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在全市地震系统内部,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合法,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以地震安全农居、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法律知识的基层宣传,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三、对象和要求

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既要将领导干部和普通国家工作人员列为重点,也要延伸到基层、覆盖到社会公众,做到点面结合。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自觉用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做学法表率。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党组专题学习法律每年不少于1次,局机关每年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继续将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效报告,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逐步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笔记和学法情况通报制度。加强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凡是涉及防震减灾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年度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和政治定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清正廉洁、不越红线、不破底线的自觉性。

(二)深入推进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培养。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与防震减灾职能履行、业务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学习的重要内容,在业务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明确课时要求等。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围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深入持续发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每年不少于40小时,其他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以“互联网+”等方式,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实现常态化学法,促进自学为主,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严密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将考试结果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各种矛盾问题的能力。

(三)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各相关行业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从不同群体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防震减灾法律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六进”活动。继续深化巩固“六进”成果,总结经验,规范标准,推动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常态化、持久化。要突出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重点单位的普法工作,向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宣讲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地震应急管理和处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更加重视和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根据实际需要,实施分类精准普法,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扩大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

四、工作措施

西安市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全市各区县地震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事、财务、业务等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各尽其责、各展所能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的法治活动。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将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宣传工作人才和各业务领域的骨干等,充实到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

(二)切实健全普法责任制。以促进行政执法为前提,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事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执法主体对普法的责任。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教育,使行政执法与普法进一步有机结合,使执法过程成为向社会进行普法宣传的过程。落实“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由职能部门结合工作特点和特定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

(三)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创新。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围绕行政效能革命,立足创城工作任务,适应西安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形势和发展变化,创新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六进”活动;利用科普教育基地、机关办公场所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积极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和互联网传播平台等,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开展普法活动。联合防灾减灾相关单位,共同开展融合式普法活动。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震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防震减灾整体布局,统筹考虑,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各级地震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上下、左右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加强分类指导,结合工作实际,客观分析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研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和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加强各项保障。各级地震部门要落实防震减灾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根据情况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法律工作人员和法律专家学者,加大防震减灾法治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