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震局2013年度预算


西安市地震局

2013年度预算公开内容情况说明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13年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西安市地震局概况

(一)、西安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管理群测网点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负责工程爆破、人工地震的备案工作。

3、负责全市重大工程等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监督、检查并审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市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工作,并提出对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快速反映的措施和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5、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负责地震现场工作,提出全市震后趋势预报意见

6、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3年我局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有关“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地震等灾害防御能力”的要求,按照“夯实防御基础,提高应急能力,增强减灾实效,服务经济社会”的工作思路,努力推进防震减灾工作三大体系协调发展,切实抓好“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区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强化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及队伍建设,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震情工作

(1)认真组织做好年度震情短临跟踪实施工作,适时对区县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开展1-2个乡镇群测群防示范点建设。

(3)做好地震群测群防经验交流工作。

(4)完成西安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工作。

(5)完成西安市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工作。

(6)完善西安市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设。

2、进一步加强全市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

(1)做好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强化地震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

(2)进一步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依法严格审核,确保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工程实现“应评尽评”。

(3)推进区县和开发区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力争新、改、扩建建设工程100%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4)做好国家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西安市地震小区划成果的应用工作。

(5)加强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指导,提高民居抗震安全水平。

(6)继续做好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7)开展建筑物隔震技术推广工作。积极协调城建、科技等部门,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决策的基础上,结合各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工作。

(8)完成《西安市抗震规划》修订工作。根据西安市总体规划要求,制定抗震防御目标和实施步骤,编制工程抗震规划和避震疏散规划,拟定抗震防灾保障措施。

3、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加强地震灾害应对能力建设。抓好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与落实,对局《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编印《地震应急手册》。

(2)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组建市地震局现场工作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和工作装备。加强业务学习与交流,提高现场工作队员的应急工作能力。

(3)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建设。为市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和工作装备,强化技能培训,提高灾害救援能力。推动区县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

(4)加强地震应急通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应急通讯系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通讯保障情况,确保通讯畅通。

(5)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区县人员学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先进经验。认真落实省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6)推进区县地震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对区县地震应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推动区县应急管理工作。

4、强化防震减灾行政执法

推行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和管理,有效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

5、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1)组织策划好“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科技之春”宣传月及“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要时段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

(2)继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六进”活动,提升科普宣传效果。

(3)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要以数量、质量双提高为方向,增强中小学生防震减灾意识和防震避震能力。

6、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区县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经验交流、实地观摩、业务培训、政务信息公开等形式,切实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根据各区县工作进度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创建效果进行评估、指导,强化创建工作质量,有效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

7、继续做好区县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要在防震减灾目标考核工作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新思路,进一步完善我市防震减灾绩效考核体系。

(三)、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西安市地震局是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局级建制。现有编制26人。实有在职人员28人,临聘人员3人。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科技监测处、抗震设防管理处、应急救援处。

下设市地震监测中心,事业单位,编制10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其主要职责:承担宏、微观地震异常的落实;承担中心测震、前兆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承担地震速报、地震编目及震值班和区、县台站观测设备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09]92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西安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西安市地震局2013年预算公开表

 

 


基本支出预算口径

1、各资金来源行次的填报说明

(1)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使用一般预算(包括预算补助数、国库管理的收费安排数、罚没办案补助数、专项收入安排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数)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政府性基金安排数:指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数。

(3)事业收入安排数:指专户管理的收费安排数。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安排的支出。

(5)其他收入安排数: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安排的支出。

2、分支出内容行次的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

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项目支出145万元。主要包括:

(1)、地震台网经费。专项用于测震、前兆、烈度速报台网运行和维护。

(2)、无线电设备维管费。专项用于应急通讯设备运行和维护。

(3)、群测群防费用。地震宏观、微观异常落实费用,震情会商会议费用,异常信息收集费用,应力测试、流动观测等费用。地震宏观观测和速报人员的管理费用。乡镇群测群防示范点建设,地震群测群防经验交流工作等支出。

(4)、抗震设防管理费用。专项用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国家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西安市地震小区划成果的应用推广宣传、安全农居推广、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建筑物隔震技术推广、《西安市抗震规划》修订、防震减灾宣传等方面支出。

(5)、《中小学防震减灾知识漫画读本》制作。资料收集、编辑、印刷支出。

(6)、地震应急手册编印费用。资料收集、编辑、印刷支出。

(7)、地震应急救援管理费用。专项用于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与落实、应急演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管理、区县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等支出。

(8)、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装备项目。专项用于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装备购置。

(9)、地震现场工作队装备项目。专项用于地震现场工作队装备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