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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地震跟踪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地震局 发布时间:2008-03-03 15:08

各区县科技局、地震办、机关各处室、市地震监测中心:根据陕西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震情跟踪工作的通知》(陕震发〔2008〕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年度我市地震趋势会商意见以及我市震情实际,现将我市本年度震情跟踪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制定突发震情对策,提高短临跟踪效果。全面加强地震监测、信息传输与震情会商工作,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震情分析,尤其是加强显著异常的跟踪,竭尽全力捕捉各种可能发生的地震前兆信息,力争对西安市及邻区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在震前有所觉察,为政府提供较为准确的地震信息,做出具有一定减灾实效的预报。

二、短临跟踪工作组织为了做好震情短临跟踪工作,迅速有序地处理各种异常信息,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针对人员的变动情况,对震情短临跟踪工作组成员进行调整:

组 长:王养培

副组长:邢晴汉 张新维 常晓天

成 员:科技监测处和地震监测中心全体成员,区(县)科技局、地震办负责人。

职 责:负责重大震情、异常和谣传事件时震情紧急会商和短临跟踪措施落实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震情监测和地震速报工作

1.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地震宏、微观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监测资料的连续可靠。一旦出现震情,及时进行加密监测。要加强对“十五”项目新建和改造的台站、台网的运行、产出及资料分析应用管理工作。我市“十五”期间前兆监测系统建设已通过市政府的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市地震监测中心和各区县科技局、地震办要加强沟通和协作,认真做好运行维护及数据应用管理工作,及时汇集各种监测数据,确保数据及时传递,保证数字化地震监测系统充分发挥效能。

2.加强地震速报工作。市地震监测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速报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速报工作流程,确保速报人员按《西安市地震局地震速报和地震参数发布规定》(市地震发〔2007〕24号)的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关参数的确定和报送。

3.加强震情值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震情值班工作,不能有麻痹、松懈意识,妥善安排好日常、节假日和奥运会等重要时段的震情值班工作。若有震情,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二)认真做好震情分析工作

1.认真做好震情会商工作。各单位要不断地充实分析预报工作内容,除正常的月、年中和年度会商外,要根据震情形势的发展,随时加密会商,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进行紧急会商。对于会商提出的短临预报意见,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切实加强异常跟踪分析。各区县科技局、地震办、市地震监测中心要及时核实和跟踪各类宏、微观异常,深入研究其发展的时间进程和空间转移规律,提出科学的分析处理意见,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3.积极开展地震预测研究。各分析预报人员要充分利用各种监测资料,积极开展地震科学基础研究。要充分利用地震科学研究和“十五”攻关的最新成果,运用多种预测预报方法对西安及邻区地震和地震前兆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准确把握我市地震总体趋势变化,努力提高震情判定水平。

(三)加强信息网络管理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网络系统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网络通信畅通,确保各类地震观测资料、震情信息等能够顺利传递和上报,并做好对监测资料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此方案做好安排,将本年度震情跟踪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