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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西安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西安市地震局概况

(一)西安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地方防震减灾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规章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管理群测网点并提出地震趋势意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地震监测台网;负责工程爆破、人工地震的备案工作。

3、负责全市重大工程等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监督、检查并审定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市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全市地震应急预案工作,并提出对邻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快速反映的措施和建议。

4、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公民防震减灾意识和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5、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的职责,负责地震现场工作,提出全市震后趋势预报意见

 6、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

 7、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6年,是“十三五”事业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省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和全国地震局长会议、全省地震工作会议部署,以新的发展理念为统领,积极探索地震监测预报新方法,夯实防御基础,提高应急能力,增强减灾实效,服务经济社会。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始终坚持震情第一,坚持防震减灾根本宗旨和融合发展方式,统筹推进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和科技创新“3+1”体系建设,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局面。具体来说,就是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不断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工作。一是要制定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地震监测和趋势研判,及时落实各类异常。积极探索会商制度改革,提高会商质量和效果,推进市、区(县)紧密结合的预报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宏观观测手段,保持“三网一员”队伍稳定并发挥实效。进一步提高地震信息服务能力,确保向社会及时提供。完成前兆监测台网的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各类监测台网和台站的运维管理,确保台网运转正常。继续优化和完善信息节点建设,提高信息共享水平。依法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二是市地震监测中心要做好前兆监测台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作,相关区县地震局做好配合工作。三是强化学术交流,推进大气电离层观测资料用于地震监测预报的研究工作,继续探索地震预报理论和方法。四是组织完成西安市震害预测与防御对策(三期)项目。及时更新和完善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充分发挥防震减灾工作的精细化管理和信息、资料共享的作用。五是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建设,确保应急指挥技术系统数据共享和视频会议系统运转正常,进一步提升我市地震应急能力和水平。

2、切实强化震害防御工作。继续推动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标准实施工作,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要做好新修订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做好与相关抗震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的衔接;按照有关抗震设防标准,依法依规加强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建工程特别是重大工程严格按照新区划图进行设防。加强对城市建构筑物、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检查和鉴定加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市老旧房屋、城中村改造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强化城镇棚户区改造、避灾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的抗震设防措施,统筹推进抗震农居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的抗震民居建设,不断提升城乡抗震设防水平。依据行政审批改革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符合审批条件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备案及电子化工作。加强对防震减灾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指导,争创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县。新创建4个以上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个以上市级防震减灾示范社区。继续推进国家级防震减灾示范区(县)、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3、全面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落实市、区(县)两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职责,并建立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地震应急预案,持续开展预案演练。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县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和培训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运行机制,推进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灾情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要组织开展市属高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确保中小学校疏散演练常态化。督促相关部门在大型商场和医院建设1-2处避险示范点。加强地震现场工作队伍装备储备,开展不少于2次业务培训。协调市应急办和经开区管委会在城市运动公园建设一类应急避难场所,督促各区(县)建立1处三类应急避难场所。

4、积极推动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

开展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是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创新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机制的生动实践。提高认识,落实组织体系保障;加大投入,强化财政投入力度;防患未然,建立预案预警机制;通过防震减灾文化体系建设进一步树立科学的防灾理念,形成社会共识,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在“5·12”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等重点时段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干部防震减灾知识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本地化防震减灾科普产品产出工作。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5、完成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并启动实施《西安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尽快印发“十三五”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实施工作。

6、补齐短板,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要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求和挖掘防震减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领域,充分利用地震速报、灾情速报、地震预警、活断层分布、抗震设防要求、减隔震技术应用、震后烈度分布等震情灾情信息服务经济社会;

7、完成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做好年度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按照上官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火墙”。

  

(三)基层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西安市地震局是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截至2015年末现有在职人员29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

下设市地震监测中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1人。其主要职责:承担宏、微观地震异常的落实;承担中心测震、前兆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承担地震速报、地震编目及震情值班和区、县台站观测设备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09]92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发[2007]161号)、《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市政发[2013]2号)和《西安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西安市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原则。

二、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布表

见附表

三、预算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报。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

(二)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1)、地震台网经费。专项用于测震、前兆、 烈度速报台网运行和维护。

(2)、地震监测预报费。监测预报费用包括:震情趋势会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业务培训、设备维护、震情短临跟踪、台站保护,震情趋势判定、新技术探索、新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奖励费等。

 (3)、西安市地震前兆台网改造项目经费。将西安市现有的17个前兆台站进行升级改造,包括高陵、临潼陕鼓井、长安、碑林、雁塔、莲湖、未央、蓝田、灞桥、周至、阎良、户县、兵工206、新城等前兆台站;改造工程包括水位、水温、气氡、气象三要素、地温、电磁波等8个测项。

(4)、无线电设备维管费。专项用于应急通讯车辆、设备运行和维护。

(5)、群测群防费用。地震宏观、微观异常调查落实费用,震情会商会议费用,地震宏观异常监测与信息收集费用,应力测试、流动观测等费用。地震宏观观测和速报人员的管理费用。乡镇群测群防示范点建设,地震群测群防经验交流工作等支出。

(6)、抗震设防管理费用。专项用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国家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西安市地震小区划成果的应用推广宣传、安全农居推广、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建筑物隔震技术推广、《西安市抗震规划》修订、防震减灾宣传等方面支出。

(7)、防震减灾宣传。用于震害知识科普宣传和抗震设防应用推广宣传。

(8)、地震应急救援管理费用。专项用于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与落实、应急演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现场工作队和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管理、区县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等支出。

(9)、第十四届晋陕豫三省联防会。晋陕豫三省七市是指陕西省的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山西省的运城市、临汾市以及河南省的三门峡市、洛阳市。在这三省交界的七市辖区。会议主要内容是晋陕豫三省七市震情趋势会商及防震减灾工作经验交流。

(10)、编撰地震志。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市关于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十一五”、“十二五”防震减灾工作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经研究,在1990年《西安市地震志》的基础上进行修编《西安市地震志》。

(三)、“三公”经费口径。

因公出国(境)费用: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公开实施单位:西安市地震局   时间:2016年3月3日

                             


相关附件:

西安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附表